最近這段時間,電影《失孤》原型郭剛堂尋被拐兒子24年后終團聚,7月11日,公安部組織山東、河南兩地公安機關在聊城市為郭剛堂、郭新振一家人舉行了認親儀式。這是一場遲到了24年的團聚。那么,收買被拐兒童的養父母要被追責嗎,被拐兒童有義務贍養養父母嗎?接下來安嘉所專業律師會為大家整理及分析相關的法律問題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
一、收買被拐兒童的養父母要被追責嗎
1997年9月21日,27歲的郭剛堂(山東聊城人)忙完工作高興地回家時,看到門口圍滿了人,得到的是2歲半的兒子郭振被人販子拐走的噩耗。
接下來的兩年,為了找孩子,郭剛堂花完了所有積蓄,還欠債20多萬。
從1999年開始,郭剛堂踏上了獨自出門找孩子的路途。
一個人騎著摩托車,將兒子的照片綁在摩托車后面,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找,二十多年來,郭剛堂跑了30多個省,騎行40萬多公里,報廢了10輛摩托車,熬白了頭發,更煎熬的是內心,他無時無刻都活在對孩子的愧疚中。
郭剛堂的親身經歷也被改編成了電影《失孤》(劉德華、井柏然主演),2015年上映時,郭剛堂去看了電影,會躲在一邊偷偷哭,他說,電影中劉德華演出了他一路走來經歷的悲苦,但內心的糾結在電影中并沒有展現出來。
一路尋找孩子的過程中,郭剛堂也經歷了兩難的抉擇。1999年出生的二兒子,從小就是妻子在照顧,他時刻會覺得自己作為父親不合格,有時候也會想,缺失了二兒子的童年和成長,自己是不是做錯了,但自己又不能放棄尋找丟失的大兒子。
不幸中唯一值得慶幸的就是,現在孩子終于找到了。
2021年6月,在山東、河南、山西多地公安部門的密切協作和努力下,成功找到了郭剛堂的兒子郭新振,并順線偵查,抓獲了當年拐賣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,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實。
人販子的拐賣兒童罪基本可以確定了,至于量刑多少就需要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了。
其實大家關注且還有爭議的點在于,收買被拐兒童的“養父母”是否有罪?需要被追責?
《刑法》規定了收買拐賣婦女、兒童罪,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但,收買被拐賣的婦女、兒童,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,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,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,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,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。
如果親生父母追責的話,嚴重的話可能受到刑事處罰,民事上可能會要求一定的賠償。如果親生父母不追責,養父母也可以提供一些精神撫慰金,但實際情況中養父母賠償親生父母的情況非常少,幾乎沒有?,F實中也有一些親生父母感激養父母的情況存在。
二、被拐兒童有義務贍養養父母嗎
從法律上來說,需要先確認養父母子女的關系,再說有沒有贍養的義務。
根據法律規定,1999年收養法實施后,就不存在事實收養關系,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,本案的被拐兒童1997年被收養,雖然已經能形成了事實收養關系,但是因為其“養父母”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,所以收養行為自始無效,不能認定雙方形成了收養關系。
沒有形成收養關系,自然也不屬于養父母子女關系,在法律上有就沒有贍養的義務。
三、被拐人能贍養養父母嗎
但是,單純從這個案件來說,是否贍養的法律問題比較清晰。但,道德困境永遠都是被拐兒童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。一方面是血濃于水的親生父母,一方面是含辛茹苦養大自己的“養父母”,該如何平衡雙方的關系,是被拐兒童需要面對的難題。
在這個案件中,郭振選擇了留在養父母身邊。對此,很多網友認為,這個選擇對不起親生父母……
在這類事件中,最難說清楚的就是情感上的問題。一邊是養育二十多年的感情,不是說割舍就能割舍的;一邊是親生父母的恩情,也因為缺乏多年共同生活的基礎,讓突如其來的相聚顯得生疏。
就像網友所說,即使被拐兒童自己已經足夠理智、足夠懂事了,還是不免會讓看到新聞的人感到絕望,過去幾十年的人生,給這個家庭帶來的精神傷害,并不會因為孩子找回來就消失。他們還需要時間,慢慢找到彼此之間相處的最佳方式。
或許,最根源的解決辦法就是,天下無拐。對于父母來說,孩子是家庭的希望,少了孩子,就少了歡聲笑語,更沒有幸??裳?。
綜上所述,即是“收買被拐兒童的養父母要被追責嗎,被拐兒童有義務贍養養父母嗎”的相關法律知識。對于父母來說,孩子是家庭的希望,少了孩子,就少了歡聲笑語,更沒有幸??裳?。所以最根源的解決辦法就是天下無拐。如果您還有任何的法律問題或是法律需求,不妨直接致電或者留言進行法律咨詢,安嘉所專業律師會耐心解答您的疑惑,竭誠為您!